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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案下的情感密语
作者:
非魚亦魚
日期:2012-03-20 13:55:09
楔子(一)
这种动机闻所未闻,看上去非常荒诞,然而或许正因为了这种荒诞,所以这个案子才尤其显得可怕——如果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犯罪都出于这样一些莫名其妙的动机,那么这个世界将因此而混乱,乱成一片糟,那么我们就没有人能够预料到下一刻这个世界上将发生什么,下一个受害人将会是谁。
或许是他,或许是你,或许是我,完全没有预测性的危险将可能随时降临到我们头上。要真是这样,那我们大家趁早还是别忙活了,别活了。
日期:2012-03-20 14:02:34
楔子(二)
这是一所空旷的黑屋,没有窗户,没有声音,到处黑漆漆的。除了无边的黑暗,里面什么都看不到,但我知道,它四周的墙壁上有数道通往不知处的暗门,天堂和地狱就在一脚之间。
生门与幸福之门据说只有一处,希望非常渺茫,所以我不敢斗胆开启任何一道门,只能孤独地在黑暗中时坐时立时卧时而徘徊,那种恓惶难描难叙。
这是我进过好多次的一个黑屋,开始时的栖惶总是在所难免,然而所幸我不会总是恓惶。当一个人逐渐能够接受黑暗与孤独,逐渐适应黑暗与孤独,并最终能够享受黑暗与孤独的时候,栖惶就会自然而然地离去。
也就是说我制胜的法宝其实通常在并不急于通过某扇门走到外面去,只要我无法确定那门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我就因此总是安然无恙。我的幸福和生机往往就在黑暗与孤独之中,所以门外的世界就无法对我形成绝对的魅惑,难以将我吞噬在它蓄满了化骨水的腹中。
我的欲望所幸很低,可以随遇而安,因时而变,我也足够坚忍,暗门对我无可奈何。
那无数道门当然都是魅惑之门,每一道都是如此,它们在大多数时候对所有的人都不可能不充满了绝对的诱惑。很多人,大多数人,可能都有急于从黑暗与孤独中走出去的欲望,有时候或许也的确必须,甚至完全由不得他们自主。但是对我来说,无论是真正的必须和认为的必须,它们都不存在,所以我也就没有做不得主的时候,所以暗门对我是真正的无可奈何。
一个没把自己太当回事,自甘平庸,善于接受的人有时候是不可战胜的,这与麻木不仁无关,甚至也不是阿Q精神。
对于那些必须走出去,或自以为必须走出去的人来说,那些门的魅惑无穷无尽,即便是死门也便将焕发出美丽的光彩了,于是在这时候,走出去便成了他们唯一的出路,刻不容缓的选择,于是生便诱惑着死,死便诱惑着生,生与死便如骨肉一般紧密相连,难分彼此了。
一脚而已,生死立判,人类生生世世的悲剧竟就在这一脚之间。
日期:2012-03-20 14:30:39
第一章 关于雨
一
我所经历的这个故事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这样说并不是写故事的人人人都这么说,你爱信不信。
我一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资格去写什么小说,我简直不知小说为何物,但是既然很多看上去同样没有什么资格的人也写了,我也就不妨赶赶潮流。
赶潮流实在是这个世界的一大特色,忽然有一天连写字也变成一种潮流了,我真该为我这样的人感到庆幸,我至少也是做过文学梦的一个人。
写字已经不是某些人的专利了,这感觉着实美极了。
我记得曾经读过一部告诉人怎么写小说的东西里曾经说,小说是一门语言的艺术,可是我又记得有人说相声也是一门语言的艺术,于是我就觉得很可能小说与相声有点差不多。语言艺术大概就是说话艺术,而小说跟相声有点差不多,因此我就觉得我大约更可以写一部叫小说的东西了——有很多相声我觉得都是胡侃,未必叫什么艺术,那么我为什么不敢写没艺术的小说呢?
在写这个东西之前,我还真专门去了解过什么东西是小说,我做事一向这样,总喜欢去刨根问底。可是不幸的是我又有浅尝辄止的坏习惯,很想当然。这一次我照样没打算改掉自己的坏毛病,我经常允许自己凭着一些坏毛病活着,就像我打算凭不知道什么是小说,却偏偏要用这小说来证明我活过一样。
我最初了解到的是,小说最初只是一种简单的记事叙事方式,大概就像《世说新语》的那种,一言一行即可,于是我觉得自己懂了。原来小说起初只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的复杂原来都是人们强加给它的,它在发展过程中原来跟世界上其它事物并无什么不同,我由此就更有理由惯着我的坏毛病,不再往下探寻去了。我更鄙夷那些把小说复杂化的家伙,他们不就想把这发展成自己的专利吗?幸亏我足够聪明!
谁知道小说真是一种什么东西呢?很可能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没人知道是什么东西,这世界上有所谓的东西,也可能没有。
这么说吧,我写这个既算作东西,又不算东西的东西,是为了记录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情感,一些遭遇,如此而已。我自己把它们当东西看,也没把它们当东西看,至于你们把它们当东西还是不当东西,我管不着。
我当然管不着。
我连自己写了什么,没写什么,写得是东西不是东西,是什么东西不是什么东西都不知道,我怎么能管得着。
我写故我在,就是这样,这跟我的生存几乎没什么两样,我不信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糊涂着,所以我完全没打算羞愧。
这个世界上最要不得的就是羞愧,这一点我却相当明确。
日期:2012-03-20 15:09:15
二
这个故事大概应该从那年的七月二十三日开始,那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是哪年的七月二十三,这不重要,五月二十三,六月二十三,或是其它的那些日子对于这个故事来说,都只是一个时间符号,记忆符号而已,本身并无特殊意义。
甚至于下不下雨也不重要,这个故事不是因为下雨才开始的,下雨还是下雪都对它影响不大,也就是说,未必下雨它就发生,不下雨就不发生。
开启这个故事的那个老男人也许终究要来,他可能不在这天来,也会在那天来,不在下雨的时候来,也会在不下雨的时候来,对他来说,可能无论如何他都要来。
这看起来仿佛是废话,但事实如此。
实际上我也难以确定那个老男人到底是不是这个故事的真正开启者,虽然故事似乎只能从他开始,但后面很多事却未必非他不可,他大概可以算作是一个重要因素,也可以不算。
接下来发生的事有他无他或者真不甚重要,一定要准确点说的话他大约最适合被称为一个引子,一个大程序的初始部分的启动按钮,而整个程序的大部分则完全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虽然他总以为自己最足以掌握任何事的进程和方向。
他一向是这样的人。
然而那天来的终究是他,也终究是他从我这边挥起了魔杖,把我驱赶于一系列的事件中去的,而且那天终究下了那样一场雨。
有些场景,有些日子是因为偶然才与某种特殊事件联系在一起的,但是因为事件本身的特殊,由于它本身所给人的强烈感觉,赋予了时间场景以非凡的意义,因而时间场景也随之在人们眼中变得并非可有可无起来,以至于成了事件密不可分的一部分,甚至可能被记忆和情感错误地把它们当成了事件本身。
那个七月二十三,和那场很大的雨与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一种关系。
日期:2012-03-20 15:23:24
三
七月二十三那天下了雨,一场很大的雨。
雨是从午后一点左右开始的,起先是一个,两个,三个,大大的雨点斜斜地飞来,砸到明亮的窗玻璃上,发出几声很有点沉闷的响声。它们砸到窗玻璃上后,像某种变异的小蝌蚪一样,迅即就伸出几只不规则的短足,拖着小小的尾巴滑行而去。
天从早上就是阴着的,那脸阴沉的就像甲午战争时过了一个相当不痛快的生日的慈禧太后的脸,那天我一直坐在窗前,焦急地等着雨点落下,仿佛自己正是一株濒临干枯的禾苗。
这心理的确有点不可理喻——下雨到底关我什么事呢?我五行里大概并不缺水。
但是当那第一个雨点落下时(我自以为我看到的雨点就是第一个雨点),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感觉到了兴奋,我认为自己之前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么大的雨点。
那三个雨点之后,紧接着,四点,五点,六点,更多点,无数点大大的雨点纷纷飞来,扑火的飞蛾一般在窗户上撞击出一片纷乱的响声,那声音砰砰啪啪的,竟再也没了沉闷的感觉。很快地,窗户模糊起来,窗外面的世界也整个模糊起来。
那情景有点像那种底片昏黄带黑的老电影,昏黄带黑的背景下,没有人喊一声“鬼子来了!”但是大街上的人却突然像炸了锅似的四散奔逃起来,只一眨眼的功夫,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机关枪却真地扫射起来,密集的子弹像风一样扫射着无边无际的芦苇荡、高粱地,枪声,风声,被摧折的芦苇、高粱声,子弹落水声,无数声响迅即构成一个不可思议的声世界。
真正的风早在肆虐,东一头,西一头的,于是在它的作用下,雨也就东一头,西一头的地癫狂着,有时模糊成一团,有时扭曲得如缠绕得极度夸张的众蛇之身。
雨就这样下起来了,越下越大,越下越急,空荡荡的大街上除了风和雨和无数的声响,就再也没了其它。
然而不久之后,天却似乎很奇异地渐渐明亮了好些,如此杂乱的一个世界却似乎比平时显得宁静、寂静多了。
这种寂静与夜的寂静大有不同,但却很容易使人想起夜的寂静,夜的喧闹原最足以凸显,弥加夜的寂静,使喧闹徒然成了最玄幻的东西。
慢慢地,就连寂静也会变得万分不真实起来,乃至于夜。
日期:2012-03-20 15:40:16
五
整个下午我都在窗前看雨,听雨,除了偶尔会走到办公桌上取一支烟。
烟是必须放到桌上的,要走开几步才能拿到,这多少也算一种节制。我一向很想戒烟,但终也没能戒成,我实在离不开这种东西,所以我只好告诉自己尽量少抽。
这话听起来很像那么回事,但其实只是一个愿望,我其实很少能够做到。实际上我现在的这个措施完全形同虚设,烟虽然不再触手可及,但走几步对我也不算什么难事。
象征性的节制而已。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我在以此敷衍自己的理性。
明知道自己戒不了,也不大可能少抽,可我还是要这样做,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一个人要糊弄自己是很简单的事。
午后我清理了一下烟灰缸,到下午三点,移到窗台上的烟灰缸里已经集了十几个烟头,那些烟头死寂地躺在那里,它们是烟的尸体。
而我那时看向它们的时候手里还正捏着一根,它在我手里正青烟袅袅地燃烧着,它一样将成为烟的尸体。一口吸下,然后又是一口,对烟的品味已可以在不自觉中进行。肺里照样没什么感觉,舒坦的地方是胃,精神的愉悦有它自己的来源,但似乎也有很多来自于胃的感觉。这真是一件很奇异的事情。
我喜欢这种感觉,依赖于这种感觉,但我一向认为我的烟离胃最近,离肺很远,其原因就是因为我对烟的饥渴从来由胃先开始。这让我不免对医生的说法非常怀疑。
我通常只有在我的胃炎发作,胃部感到不适时,才会意识到戒烟的必须,但只要那不适的感觉稍稍过去,我便马上什么都不记得了。因为大家都说烟首先作用于肺,而不是胃,于是我很有理由将它对胃的影响忽略不计。
我其实有很多事不愿意记得,我为了不愿意记得而做的那些事却并非出于自虐。比如吸烟,我是真戒不了,比如菲菲的事,我是为了尽可能地忘却。忘却对她对我都是好事。
日期:2012-03-20 16:16:07
六
毫无疑问,我在那天下雨的时候想起了菲菲,这样的天气难免会想起菲菲。自然景物自从被文学家诗人诗化了以后,它们就都有了另一种作用,比如说催化情绪,唤醒某种记忆。
这真是一件要命的事,我本来怎么也不想回忆那段往事的。
自己不愿意回忆,当然也就没打算向人讲述,但是不愿意回忆,却总要回忆,不愿意讲起,也未必能一辈子藏在心里。有些事今天不说,明天不说,后天,大后天也不说,但你很可能终有一天要说,因为这些事压在你心里就像重重的铅球一样,你总有一天会试图将它摘去。
说了是不是就能够摘去呢?未必。但病重乱求医,你总得试试。
不愿意说是因为沉重,愿意说也可能是因为沉重,世上的事就是这么奇怪,这么矛盾。
现在想起那天的回忆,我突然觉得我到了可以讲述菲菲的时候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了,这对我应当已不是相当的难事。更何况我因为我现在这本书,也已不得不说。
至于为什么会因为这本书想说起她,我暂时还不是很明确,我只是很模糊地意识到她跟我这本书可能有什么联系。
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到底有没有联系,是什么样的联系呢?我真的说不明白,或许我说了有人会比我明白。
就是为了说而说,我也打算在这本书里说说她,我才不管自己这本书会写成什么东西呢!
然而大家千万也别以为我马上就会说,这样的天气虽说正适合那种伤感的故事,但是正因为其伤感,其适合,我却特别不喜欢借这样的场景开始菲菲的故事。老庄的观点我很认同,物极必反,最适合的恰恰就可能是最不适合的,菲菲的故事已经过去了很久,过去了很久的事再拿来特别使人伤感,使自己伤感,这是很愚蠢的事。
况且这个场景本也是另一个故事的场景,它的重要性也不允许我随便借用。
七
雨还在下,很大的雨。
“天上的水往下倒,地上的水到处流,一个白亮亮的水世界。”
我记得上学时曾在课本里读过这样一句话,全句是不是这样我忘了,是老舍还是什么人写的,我也忘了,但是这句可能只是差不多的话用在这里倒是很合适。
某人那个时代应该是少了这样的景致的:车来车往,汽车。这样的大雨天车虽然已经很少,但偶尔仍有车来车往。那些车一律行得很慢,但仍然要在车的两边荡出二道飞溅的雨雾,在车后扬起二道冰凉的雨箭。
雨刮无一例外地在疯狂摇摆,像极了吃了摇头丸的女孩的长发,菲菲的长发——那长发下应该是有一双迷茫的,痴样的眼睛的,此时亮起的车灯就是那样一双眼睛。
为了望向别人,还是为了别人望向自己?都不是,只是因为下雨。
不看人,也不为人看,只是为了亮着而亮着。
一种存在而已。
一种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莫名其妙的存在,差不多就像一场青春的迷乱。但迷乱不只是青春的习惯。
我在看着,听着,我一向就特别喜欢下雨的天气,自小就喜欢。每当下雨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呆在屋子里看雨听雨,无论什么样的雨,就跟那天没什么两样。下雨一般总能使我心情特别宁静舒适,因为在这种时候我会感觉雨充塞了所有的空间,这个世界上惟剩下了我和雨的存在。
我是不是很小就有一种很深沉的孤独感和寂寞感呢?可是我为什么很少有彷徨无助,寂寞难耐之时,很少需要去寻找什么依赖依托呢?这个问题曾经困惑了我好多年,而我有一天居然还真的把这个难题给解决了,我由此认定自己绝对有资格挑战任何心理学家。
我的解决办法是,只要不耽误吃喝,无关生死,就不妨将这样的问题当做一堆破烂,一条死狗,一脚将它们踢到臭水沟里去。成年之后我有很多诸如此类的解决问题方法,我有时很为之自得。
如此就是真有孤独寂寞之时,我也不会很害怕,我甚至学会了很好地跟它们相处,甚至慢慢把它们当做了一种享受。
我的确很了得。
但是那天的雨因为菲菲,我一度差点找不到那种宁静舒适的感觉了,所幸我没有刻意去追求它,以至于伤感和沉重在发了一顿淫威之后,终于精疲力竭,悄然离去。虽然它们走得相当不甘。
之后,它们留下的残渣,又使我回忆起了另一种较为欠缺的不愉快事,但因为它们的欠缺,却再也难以对我产生那么大的效果。我对于消极情绪大概已经有了某种抗体,我可能早就有了某种抗体,它也是可以生长加固的东西。
我那时已经结婚了,却又离婚了,还莫名其妙地开了一家婚姻调查公司,活得很有点意思,也没有意思,我之后想到的就是这些。
日期:2012-03-21 07:02:29
第二章 一个人的公司
一
任何一个被讲述出来的故事都是过去时,就是那些被称为幻想将来的故事也是如此,因为它们在作者心中显然是已经发生过的东西。
也就是说对于作者来说,故事只能是过去时的,不管他怎样运作,如何煞有其事,但是因为写作是进行时的,阅读是进行时的,因此对于读者来说,故事却都又只能是进行时的。
既然我的故事无论怎么写对我都只能是过去时的,而读者又只能把它当做进行时来读,因此我也就没必要费那么多事,来装模作样了。
我不妨以我的方式自然地写,而读者也不妨以自己的方式自然地读,这样大家都省事。
于是我就打算这样介绍一下我的公司,我的相关的一些情况。
我的婚姻调查公司在今天也还存在,在今天,在我所在的九河市,大概已经很少有人不知道我和我的这家婚姻调查公司了,我和我的公司的成名,与我的经营关系不大,它基本应归功于我莫名其妙卷入的一个案子。
那是九河市迄今为止最足称为诡异,最足令人震惊的一个刑事案件,曾引起全市人民极广泛而持久而深刻地关注,我居然就因它而成名。
那个案子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曾经使市公安局颇感棘手,它最终却阴差阳错地在我手中告破,这就是我有幸成名的原因。
日期:2012-03-21 07:34:43
像地鼠一样经营着我的调查公司的我因此忽然名声大噪,弄得我一度惊异莫名,手脚无措,但这名声带给我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我的公司迅速由单一的婚姻调查扩展到了民事调查的很多领域,而且业务已颇有应接不暇的势头,这更非我始料所及。
这种状况难免会使我的同行们嫉妒得双目赤红,但他们也只能无可奈何,用他们的话说,那就是老天爷要眷顾谁,要把那么一大堆“狗屎运”扣到谁的头上,又有谁能挡得住呢?这确实是实话,假如说老天爷真有的话。
由光杆司令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摇身一变为拥有了七八匹马十几杆枪的草头王的我,足该自幸,然而那些话也每每使我哭笑不得。那个中的滋味大概只有我和有限的几个人能够深刻体会,这种幸运于我并非多大的喜事和刺激,如果我经历的,我看到的,听到的那些事都没有发生过,我觉得我会愿意舍弃我的公司。
日期:2012-03-21 08:02:20
我绝对不是在矫情,我的公司应运而生,应运而蓬勃发展这是事实,但我对它自始至终其实并没有多大的企求,它跟我所做的其它事一样,几乎都随意得很。
它们都被偶然的生活所推动,也可能都在无意中推动了我的某种生活,被加入另一种偶然。我的生活大致如此,我的生活基本就是一连串的偶然组成的。
生活本身也许就是这么一回事。
日期:2012-03-21 08:30:09
二
所有的人都对这个案子感受良多,或自以为感受良多,但他们恐怕也只是有所感受而已,虽然发生在身边的事远比小说戏剧更能给人直接,强烈的感觉。但一个人如果不曾亲身去体验那些惊心动魄的场面,不是亲自去揭开那些扑朔迷离的秘密,那他的感觉就只能如隔靴搔痒。
何况这其中有那么多不足以为外人道的东西。
很少有人会视我这样的感觉为幸运,至少我不会。在人们眼里,一般选择我这类工作的人,性格里多少都会有些喜欢冒险、刺激、想入非非的成分,但他们没想过这其中“叶公好龙”的家伙更多。对这种人来说,一旦冒险刺激一超出他们的想象,一超出他们的实际承受能力,他们必定很快就逃之夭夭了。
日期:2012-03-21 09:25:46
古代的皇后在新春的某一天会穿了农妇的服装,来到田地里体验一下生活,以为万民之号召,那种体验是一种游戏般的,票友般的体验,想必能给她们带来极大的快活,但是那体验如果不再是体验,不再是一种仪式的话,如果有一天她们需要真正像一个农妇一样成年累月地辛苦劳作的话,你想她们会怎么样呢?
我想我大体上就是这样一种人,所以我陷到这样一个案子中来,很有些赶鸭子上架的味道,我竟完全是身不由己。如果不是必须,我一定将尽量避免,我的道德感,责任感,正义感是有限度的。
我正是出于跟我那追求冒险刺激的心理几乎同样薄弱的道德感,正义感,责任感,或许还有荣誉感,在外力的推动之下,才极为勉强地进入这个案子的,可想而知在这个过程中我会遭受什么样的大罪。
支撑我的其实主要是我的情感,我对一些人的情感,所幸我的某些情感还算相当强烈。
日期:2012-03-21 09:45:06
当然,再怎么说我也不会拒绝成功,大概任何人都不会拒绝成功,但是这种以副产品出现的成功我一点也不希望它出现第二次。对副产品本身我无所偏见,要命的是它的正货,因为正货的缘故,我只能对它们一概摆出一副厌弃的面孔。
这一定不是捡了便宜还卖乖的漂亮话,这对我自己,对别人,对大家,对社会都应该是一件好事。
我想我还没傻到要故意贬低自己的地步,更没到需要用过分的谦抑来增加光环的程度。
日期:2012-03-21 10:13:26
三
我的婚姻调查公司在本市北京路四十八号,沙堤新村一排门面房的三楼,正对着大街。
这里在很早以前,本来是一片长满白杨树的沙地,我小时候经常会跑到这里玩。夏天我会在树荫下听蝉的鸣叫,秋天我会脚踩沙沙的落叶追逐草丛中的蚂蚱,冬天我会与小伙伴们兴高采烈地周旋于白杨树间抛掷雪球,春天我会痴迷地仰望嫩绿的枝叶,感受着它们神奇的变化——这里一度曾是我的福地,对小时候的我似乎永远不会缺乏非常的趣味。
日期:2012-03-21 10:44:46
到我上初中的时候,这片沙土地,杨树林也还在,只是在它的周围已经开始出现了一些普通的建筑,开始有了几家小餐馆,一个照相馆,一个录像厅,和一些小杂货铺,但是那时的这些建筑对沙土地、杨树林的影响并不大,我那时还完全没意识到这已经是围剿的开始。
沙土地,杨树林最终消失于我高一的下半年,它在我眼里几乎是一夜之间消失的,沙土地杨树林一夜之间消失,代之而来的就是一片钢筋混凝土的高楼大厦。我心中的圣地就这样突兀地消失了,它的消失至今使我失落异常,惆怅异常,感觉上仿佛是自己的孩提时代,一半的少年时代也被遽然灭杀一样。失去的当然不只是那个珍贵的时代。
我因此一度对这里的建筑深恶痛绝,如避瘟疫般的绝不涉足,但我现在却在这里经营起了我的婚姻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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